区长好.
我是吴咀村的.两年前交的房子到现在也没给.合同.现在村里要求拆房.房子一拆我们手里连个评证嘟没有.请问区长.村里这样做.合法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9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吴咀房屋拆迁工作从2009年9月起,凡签订协议被拆迁户,协议整理完整发放临时过渡费(租房费),按照协议双方约定进行房屋拆迁,协议审核完成后发放。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