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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 2011-09-21 22:42
 标题:小区扰民投诉
内容:

    汉沽朝阳花园2期每天晚上6点到8点有个老头用高音喇叭放摇滚音乐组织跳舞声音很大,严重影响老人和三班的工人休息,现在开学了,也影响学生学习,多次派出所都不能解决,现在派出所所长换了更没人理我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解决这种不道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1-09-22 14:5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向寨上街办事处及派出所反映问题。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政府

20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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