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去年生的小孩,当时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我想办,可是没有准生证明,办事员不予办理。问题是我当时办理准生证时填的居住地址还是租房子时的地址。后来买了双街的房子,去给孩子上户口时好像把准生证明给派出所了。我去找当时租住的社区居委会,人家说没有我的准生证。找现在双街街道居委会人家也说没有,那我给找谁,怎么办理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08】36号文件规定:符合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要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一孩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到原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孩生育服务证》领取时间超过两年的,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婚育证明。
请您到原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咨询,具体也可以咨询北辰区人口计生委,电话:2792571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