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计生委、区卫生局调查处理。经区计生委钓场,现将涉及区计生委的问题说明如下:1、《婚育培训咨询通知》是市里的规定还是河东婚姻登记中心寻找经济来源,小孩上户口是否和培训不培训相关的问题:根据市计生委津人口【2010】9号文件(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家庭健康惠民行动“三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本区的新婚及怀孕夫妇婚育知识培训,培训收费按照物价局核准的标准进行,无乱收费现象,今后小孩上户口属公安负责范畴,与培训不培训无关。2、如果以上2项做法都不合规,河东婚姻登记中心的改正措施如何,已经领到粉色单子的《婚育培训咨询通知》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国家卫生部的“一级干预”和国家计生委“优生促进”工程其目的都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最大限度降低病残儿出生,血检和婚育培训都是必要的措施。如果对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当事人打咨询电话或到河东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我们将耐心解释政策,并为群众做好服务。
同时,经区卫生局核实,现将答复如下:一、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在家庭母婴间传播,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制定的《天津市三级预防减少传染病危害控制出生缺陷实施方案》,并作为我市“十一五”期间公共卫生重点工作之一。按照《方案》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天津市所属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也就是结婚登记时的男女双方验血,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二、市政府作为惠民政策批转了《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年-2012年)》(津政发【2008】53号),其中孕前专项疾病检查是免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问题。关于婚检,我区妇幼保健所有相应的常规检查项目,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检查,该项目属于收费项目,因此不存在强制婚检问题。三、验血结果正常的可在网上查询,结果异常的由我区妇幼保健所电话通知本人并进行孕前优先咨询,为培育健康聪明的下一代打下良好基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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