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宗金朋同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您《人民体育馆户外篮球场收费问题》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人民体育馆室外篮球场收费依据,在您提到的陈小刚网友的建议中我们已经予以解答,现主要针对您提出的几点问题予以回复。
一、印有浦发银行标示的篮球架并不是浦发银行捐赠的,这只是浦发银行作为宣传的一种方式。篮球架都是由体育馆用专项经费购置的。
二、您提到的院内其他设施都是由天津体育彩票所捐赠的(器械上都有标注),用于免费为广大群众的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三、在体育馆院外租售篮球的无证摊贩严重妨碍了体育馆日常工作的正常秩序,体育馆已多次联合公安、工商、市容对其占道堵塞体育馆前门的行为进行清理,但效果不显著。他们的行为与体育馆无关,完全是个人行为。如果遇到您所提到的情况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四、天津市人民体育馆室外篮球场的收费标准与我市其他经营性室外篮球场持平,收入基本用于对设施和场地的更新和维护及场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日常支出,并针对进行室外篮球运动在安全上的不确定性为球场购买了保险做到了专款专用,这些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进行锻炼和娱乐。
希望我们的解答可以解除您对我们工作的一些疑虑及对我们工作中的不周之处予以谅解,并衷心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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