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中,有一项教师路途补助。教育局规定距环城路30公里以上每月200元,15-30公里每月100元,15公里以内分文不补。广大教师对此意见很大,都觉得条款太粗,应细化到以每公里计算。以我校为例,距12公里,却分文未补。而且未通公交,只有个体客车,单程5元。每月往返路费需200多元,自驾车费用更高。建议上级领导过问此事,细化路补条款,让教师心情愉悦干好本职工作,构建和谐教育!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9.23
您好!根据《蓟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办法》(蓟政发【2009】23号)文件规定: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农村学校教师津贴标准按照我县农村学校地理位置偏远、工作条件艰苦的程度确定,一类学校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二类学校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您所说的情况,我们会责成县教育局进一步研究!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1.9.26
针对邦均二中反映的问题,只能待蓟政发【2009】23号文件修改,才可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