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秦*   提问时间: 2011-09-16 10:46
 标题:技术合同认定只看封面不看内容,软件开发合同无法认定
内容:

    科委领导:

    我公司客户主要是中石油等大型国企,这些企业有自己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我公司与其签署的软件开发、勘探开发方案设计、地质研究、测井研究等项目均必须采用对方制式合同,中石油对这种技术类合同均称为技术服务,采用自制格式的“技术服务合同”,与其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合同相区别。

    这样格式合同到高新区科技局进行技术合同认定时,科技局答复因为合同封面上写的是技术服务合同,不管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均不予认定。除非我们按照技术开发合同格式与客户重新签署,才能认定。由于对方是大型国企,我们是民营小企业,我们根本不可能要求对方改变合同格式。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能进行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合同认定是不是只看合同格式,形式比内容更重要么?

回复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回复时间:2011-09-21 16: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您提出的问题,就是合同封面的标题不能作为确定是否是技术服务合同的依据,我们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也没有这项规定。关于这一具体问题我们找到了天津市高新区有关技术合同认定人员,他们提出,工作人员也是按照合同内容审理,但是当地税务部门对技术合同登记的证明有相关要求,希望您抓紧再与他们联系,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仍有问题不明白,可直接咨询我委成果市场处,电话27129588。

  祝您工作愉快!

天津市科委

2011年9月21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