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爷爷的平房位于河东区一号桥毛条路9排9号,2008年底已被拆迁,拆迁单位是天津市诚达房屋拆迁中心,建设单位是天津市东房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1年8月底房子已经建成,需要办理还迁手续,但是由于2008年拆迁时给平房作价15万元,现在新房按照5500元/平方米进行计算,新房总房款将近30万元,需要办理将近15万元的贷款。但是由于老人年事已高无法办理贷款,且房子由我们买下,即由我爱人(老人的孙女)办理房子的贷款等手续。但是到现在,收款方告知我们他们无权将我爱人的名字加到房屋办理手续上。需联系拆迁单位,但我们经联系天津市河东区房管局及所属的大直沽房管站都无法与诚达拆迁中心取得联系,也就没法办理相应的手续。请贵区领导帮我们尽快落实这个事情。万分感激!盼回音
尊敬的王瑞宽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9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区房管局已责成诚达拆迁中心核实,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达拆迁中心核实情况后,经与大直沽房管站协调,大直沽房管站可以在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打印购房合同时,由您爱人的爷爷写申请后,按相关要求增加共有人。
2011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