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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潘**   提问时间: 2011-09-10 10:30
 标题:阳光星期八小区机动车存放不合理收费问题
内容:

    我们小区因车辆存放不合理收费问题,造成车辆堵小区大门已经一个多星期,给小区业主日常生活造成严重不便,小区业主多次报警也无法解决。物业有权利收小区地上场地占用费吗?而且私自定价,每辆车按150元/月,否则,就不让进小区,而且,收费却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收费标准有章可循吗?他们这样无法无天,胡乱收费,而且恐吓业主,造成业主有家不能回,朗朗乾坤,难道就无人能管吗?天理何在!?

    另附物业强制业主签订的协议一份,是霸王合同吗?!

[附件1]

[附件2]

回复部门:河东区   回复时间:2011-09-13 09:3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潘其顺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物业办调查处理。区物业办已与管理小区的阳光怡然物业公司联系,依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实施车辆管理前,物业公司要广泛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的意见,听取业主建议。同时,物业公司收取的场地占用费应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同设施设备,并定期向业主公示。

    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及时联系小区所在街道和居委会,申请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共同商议小区车辆停放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收费办法,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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