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滨海新区领导:
我是塘沽福州道城市之光小区业主,于2008年3月份入住,到现在为止已经有3年多,但是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我们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跟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去房管局问说是开发商没有交够钱,所以不能办房产证;我觉得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买套房子不容易,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纠纷为什么要我们老百姓来承担后果呢?我们作为业主,履行了所有合法的手续,但是却因为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纠纷,使我们的利益收到损害,中央政府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让国民安居乐业,这难道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和谐社会吗?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特此求助于滨海新区的各位领导,希望新区领导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1-9-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先由项目单位向塘沽管委会缴纳出让金,由塘沽管委会协调市国土房管局为产权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特此回复。
201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