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水清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县房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自去年冬季以来,县供热办曾多次协调,督促供热站尽快解决供热不达标问题。经查,供热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是:顶层6楼带有阁楼,散热面积大且保温效果不好;还有的住户私改供暖设施,不仅造成自家供热效果不好,也影响了其它用户的供暖效果 。部分住户因供热温度不达标拒交采暖费,供热站便采取强制停暖措施催缴供热费。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时代花园业主均与供热站已签定了供用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一个月仍不缴纳采暖费和违约金的,供热站有权停止供热。
至于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供、用热双方可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建公用【2010】1194号)和《供用热合同》进行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可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也将积极督促县房管局供热办尽全力收取取暖费用,尽最大努力保障供暖效果!请您放心!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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