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已连续两年申请租房补贴。我家的人均住房面积和我的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孩子的在校证明,都已在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唯独我妻子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上年度工资总额为0元,上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上年度个人缴纳社保基金0元。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社保基金支出后 平均月工资总额为0元,社保基金缴存基数为0元/月)街道办事处审核末通过。并且妻子工作单位给开了一份证明,内容为(自2000年单位停产,职工下岗回家,无生活来源,单位已列入天津市“三类企业”现已进入企业破产程序。)
今年是我第三年申请租房补贴,街道办事处人员给我一份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并需要我妻子单位开具带存根的下岗证明和孩子的在校证明。
我和孩子的证明都已填写完毕,唯独我妻子工作单位带存根的下岗证明没开来。(单位人员说:“单位没有带存根的下岗证明,只能给你填写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和前两次一样工资0元、社保基金0元。”)
由于妻子带存根的下岗证明没有开具出来,这次街道审核又未通过,我已三次因妻子的证明未能开具而无法享受租房补贴,我应如何解决此问题?请政府帮忙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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