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所居住小区为体北宾水西里,小区后面原为实验中学分校区,为教育用地,但现在改为商业用地,兴建商品房,请问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我们要向何部门求助?
新建商品房为高层建筑,必影响我们的采光问题,在此之前没有得到我们业主同意,请问我们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另外施工地离我们小区只有2米的距离,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严重,我们可否要求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刘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