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近日购置一套二手房,原房主房屋产权证上未标注土地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交契税时让我在过户时交1%土地出让金。这套房是商品房,我想咨询专家是原房主漏缴了土地出让金吗?还是我买房就应该缴,我看他有土地使用证,以为他交过。如果这次交完,将来别人如果再买我的这套房还需要再交土地出让金吗?谢谢
许维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