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塘沽企业08年入用天津红桥区户口员工。2010年3月该员工提出离职,保险也做转出。但当时的人事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现该员工2011年09月在新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办不了。如何企业补办退工手续。有什么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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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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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