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利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了解,西堤头镇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津宁快速路和大北环铁路按照规划计划需要征用刘快庄村土地约5900亩(四至:东至规划机场大道;南邻津宁快速路;西接津蓟高速;北达津榆公路),西堤头镇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规划经市政府批复(津政函【2009】115号、津政函【2009】148号),计划三年建成。征地补偿费为每亩4万元不低于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补偿费是按实际征收面积支付的,收到的征地补偿费按照天津市政府(津政发【2006】62号)文件的规定,村集体应留存征地费的20%,其余80%用于村民分配。刘快庄村委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确定了土地补偿费分配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确定了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时间、人员资格以及补偿标准等项事宜,并向全体村民进行了张榜公示。收到的土地补偿款按照确定的分配实施方案,部分用于缴纳村民养老保险费,即1、符合城镇职工退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男年满33-59周岁;女年满33-49周岁);2、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男、女年满60-65周岁);部分用于支付地上物清场补偿费;其余部分已用于支付未上养老保险村民的土地补偿费。
如有进一步咨询,请您与西堤头镇政府进行沟通,相关工作人员将对您的问题做出届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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