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部门您好:
关于本人7月29日反应的津热集团供热问题,我已经看到您的反馈,但津热集团反馈与事实不符。首先10月15日、16日其通知打压试水,当时我们已经留人,一直未见供热人员,也没有出现漏水;11月9日其试水是提前1日通知,没有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同时,在其打压试水前,我们多次找供热人员,询问打压时间及如何操作,其告知家中没人不开截门试水。请问11月9日我们家中没人,其为何打开截门,造成住户家中泡水。同时,在供热公司打压试水期间,管理混乱,住户有问题也找不到供热人员,造成多家住户不满意。请市主管部门针对该公司问题,维护弱势群体--老百姓的权益。
非常感谢贵部门的及时反馈!
天房美域华庭3-801住户
尊敬的林琳: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9月6日
尊敬的林琳: 您好,现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多次协商于2011年11月13日您来供热公司交纳今年采暖费,办理了减免手续,已处理完毕。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