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立即责成西青局调查此事。西青局派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核实,经查证情况属实。
座落在西青区中北镇的依丽园小区1、7、12、13、14、15、16号楼在用电梯的底坑中有积水,并且无维保单位,存在事故隐患。
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已经依法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者“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在整改期限内消除事故隐患。
据物业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小区电梯底坑积水是开发商建设遗留问题。尽管隐患不是电梯本身产生的,但电梯底坑积水会影响电梯的安全使用,
所以我局依法做出上述处理。对于积水问题,物业部门目前采取的应急措施是加大电梯底坑抽水频次,及时排净积水。为了彻底解决问题,
我局已督促该小区物业部门会同业主委员会,立刻同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拿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最终根除事故隐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质监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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