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人才的集体户口,爱人的户口是天津某单位的集体户口,但我们现在在北京居住和工作。目前我怀孕一段时间了,需要办理准生证,还有以后孩子的落户,所以想跟您这边咨询下我们该如何办理孩子的准生证,孩子出生后户口该如何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办理,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8月31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关于户口问题,请您咨询一下公安部门。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