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就在家门口"确实是促成当初我们在这儿买房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运动城要转让改变用途,中体要撤,应该属于违约行为。希望百忙中的区政府领导同志能过问下。
中体产业擅自将运动城转手改作它用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作为业主,我们决心维权到底。
北辰区文体场所本来就少,如果区政府能下决心将“奥林匹克花园运动城”收回作为区属体育场馆,也不失为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再次提出此问题是希望能引起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视,作为业主的要求,并无无理之处】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上次您提出的类似问题,我们已予以答复。如果您认为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您可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业主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会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文体设施的规划配套力度,为周边居民创造一个适合居住、健身的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