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原企业产房,企业交给房管站之前已变更了承租人(直到现在,并按时交纳房租), 还可追究吗?比如有什么条文吗?
张利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联系您所留电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