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买一套9月底交房的房子,售楼处说款项先存入房管局监管账户,是这样吗?先只给我开了收据,契税票、购房发票都没开。
尊敬的李欣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规定,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管理网上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到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将购房款直接缴入监管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领购房专用发票。还可以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将购房款直接缴入监管账户,pos机签单可作为缴款凭证,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领购房专用发票。契税发票在武清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时取得。如果您还有疑问请咨询房管局产权科(电话:2934510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