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司已于8月10日左右,为在天津建立外资分公司,由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向天津交通主管部门发出了“征求意见函”,想求助落实是否收到意见函,是否已给予山东省交通部门回函?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们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就提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反映人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