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大港)世纪花园111号楼存在废品收购点,承载废品、垃圾的农用车昼夜停放小区内臭气扰民,直接导致盛夏不敢开窗。其将废品堆放在窗台下以及部分房间内,堆积大小将近一人多高,多数为塑料瓶、油桶,纸板等易燃品,严重威胁周围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废品堆放点卫生极差,其经营者不予以清扫,导致大风天废品满院乱飞,雨天雨水驻留其中滋生大量蚊虫,严重威胁居民的身心健康,严重破坏小区生存环境。查询相关规定,这种在居民楼中的废品收购点是天津市明令禁止的,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得知此情况加以重视,马上将其取缔,还给周围四栋楼居民一个安静祥和的和谐小区。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1-8-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拍照取证。经与当事人沟通,垃圾车是为清运世纪花园小区生活垃圾用,废品是当事人从垃圾中拣出来的,不从事废品收购活动。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当事人确实不存在经营行为,故不能认定为废品收购点,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当事人承诺将现场清理干净。
特此回复。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