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本人的情况
本人在天津外国语学院上的大学 学的日语 大二的时候出国留学
2011年回到中国 找到现在的工作单位就职 但是现在的就职单位要求必须要有就失业证才能进行用工登记
公司的要求是要么有档案转到开发区这面 要么就有学校开具的报到证
可现在的问题是 由于我出国多年 在天津外院还没有毕业,也就是说还没有拿到毕业证 也就是提不了档案 也就没有办法办理报到证。
毕业证需要9,,10月份统一才能拿到 但是现在的单位说如果不在一个月之内办理就失业证的话只有解除合同。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办理就失业证呢。
像我这种特殊情况是不是有别的解决办法呢
现在确实很着急 希望能有好的解答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失业登记是指对达到法定年龄的新生劳动力和就业转失业人员所实施的登记,其登记载体是《天津市劳动者就失业证》,记录被登记人为失业状态。
新生劳动力: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毕(肄)业后有就业要求的大、中(职)专、技和高、初中等各类学校的毕(肄)业生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是,应持毕业证书、户口册及身份证,在30日内到档案存放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失业证》。
二是,在市、区县职介机构登记存档的毕业生,可同时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失业证》。
三是,其他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本人档案、户口薄等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应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四是,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未能就业的,本人可以将其档案转至市或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并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失业证》。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