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现在已经上班五个多月了,可是老板迟迟不给签劳动协议不给上上保险,理由是对工作表现不满啊,岗位调动啊这一类的,我想知道这类理由是否成立,如果这段时间发生了劳动纠纷,我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得到保障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与单位就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单位所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