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天房美域限价房摇号网站上看到附带的“美域豪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十分疑惑。
请问:这个车位限价么?商品房车位至少13万一个,如果车位不限价,我担心广大购买限价房的“低收入”同志们买不起吧?
话说回来,如果他们买车位,那还符合“低收入”标准么?买商品房的都买不起车位,买限价房的却有钱买?还有钱买车?!
请问贵部门如何监管?如何在事后检查购买人的标准?让真正需要限价房的人买到房,让那些钻空子的人得到惩罚,让我们这些“没资格”买限价房的人感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
小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