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的个人公积金缴纳447元,单位447元,各占15%,合计894元,缴存基数为2980元,2980*12=35760元,低于限价房标准的4.5万元。可以申请限价房,6月份的时候开始着手办理,但是当7月17号把材料提交到河北区房管局之后,需待15天审理,公司7月19号给缴纳了公积金1326元,基数为4420元,于是8月4号去房管局拿收入审核单的时候,420*12=5.3万元>4.5万元。于是,当地居委会说超过了标准线。
我现在是单身,因为女朋友的公积金两百多,如果我们结婚的话,在家庭收入9万元的标准之内。但是我前几天的资料(未婚证明)才刚报到房管局,想问一下,有没有时间之类的限制,说必须多少天之后,才能再以已婚的形式重新申请呢?
谢谢
徐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