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
我是中北镇假日风景小区的一名业主,曾多次向区执法局及有关部门反映小区私搭乱盖房屋的问题,但已过两年之久,至今没有解决。今特向您咨询一下,如拆除履行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了解情况。据了解,针对中北镇假日风景小区46号楼101业主在自家小院内搭建房屋一间,并在屋顶开设天窗,执法人员已多次到101业主家中进行调查走访,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对该业主下达了执法程序,目前,法律程序已经走完,此案的相关法律材料已经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区综合执法局与您也一直保持联系,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与反映人进行了及时的沟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区综合执法局将与中北镇政府积极配合,继续加强与该当事人的协调沟通,消除违法建设的不良影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