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哪些以湿地资源为生的农民,如果不允许在在保护区内进行生产活动,他们的的收入来源如何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1年8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鉴于历史原因,在七里海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活动,国家是允许的,并没有明令禁止。他们的经济来源依然是靠从事农业种植、水产品养殖、芦苇等收入,再就是有部分劳力到城市务工,或进本乡镇村企业务工。
以上答复,不知妥否,同时我们也诚挚的欢迎您与七里海管委会随时对接沟通。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土地局33号,电话:022-69118520,传真:022-69118520,邮箱:qlhgwh@163.com。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七里海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