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局领导:
目前我市区内的所有街道的中心隔离护栏高度过低,(仅到行人膝盖处)对交通安全保障作用不明显。目前行人违章出了无视红灯外,随意随处跨越护栏已经十分普遍,到处可见行人这种交通违章现象。由于隔离护栏低,常有小学生、甚至一些老年人都可以轻易跨越,机动车通行能力受阻,车速始终提不上来,导致车祸频发,通行受阻。
我认为,在交通违章治理上,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人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单靠宣传教育和寄希望于行人的自觉意识是不现实的。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还应该加强交通硬件设施的科学研究与运用,那就是提高隔离护栏的高度,最起码也应该达到120公分左右高度(人体腰部),这样行人就无法轻易跨越,从而提升了机动车通行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拥堵现象。
我们应该学习北京的交通设施布局,现在北京的市内街道一直采用高隔离护栏,根本看不到行人跨越,也无法跨越,车速一般比天津快。
当然,天津的低隔离护栏看起来好看,但其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中看不中用,由于重量轻,可以随意挪动。为了公民的安全,建议还是将美观让位于安全,无论是生产还是交通,安全始终应该是第一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