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已将此件交该段河道管理部门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将做二次答复。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子牙河左岸渔民村始建于海河干流治理前期(1970年左右),绝大部分属于原“红桥渔业队”职工。由于该处房屋建于《河道管理条例》颁布之前,河道管理执法行动收效甚微。2010年8月,我局河道管理部门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居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房屋改建、扩建活动,为此,河道管理部门进行了专项执法行动,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并依照法律程序申请立案处理。按照工作部署要求,针对该处建房问题,我局河道管理部门着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子牙河渔民村违法建房情况,分阶段做好宣传、制止、立案、摸底各项工作;二是采取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入户宣传、发放通告等形式,提高居民维护河道环境、保障河道设施安全的意识;三是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配合水政部门做好立案准备,控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居民损失;四是对房屋建设情况进行细致摸底调查,对水法律溯及力内的房屋及历史遗留房屋分别进行调查,掌握全面细致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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