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河东区富民路22层的合汇大厦已建成时13年了,由于开发商逃逸,该楼没有1分钱的维修基金,现设施老化,而筹集维修电梯钱都十分困难。对于这样楼盘如何筹集维修基金,有关部门的答复是‘自筹’,我以为是不妥的,如;谁来收敛,不交怎么办,谁来管理,有无强制措施。这些问题不是业主和业委会所能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必会断水断电,电梯停运,甚至梯毁人亡,造成极坏影响。为此,我建议1,全市对合汇大厦这样无维修基金楼盘进行统计,划定维修基金标准。【多层砖房暂缓】2,利用媒体在这些楼盘宣传交纳维修基金的好处,在贵部门设立缴纳基金账户,3不缴纳者不得房屋买卖,4不交者载入不良诚信记录,5这基金可由街道办事处托管,由业委会和业主支配,6可借鉴上海和北京经验。当然,以上措施执行会有难度,而四平八稳是决不能创新,也许这一问题的解决能开创全国之先例,而我们创新思想的源泉之一则是为民。
周子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