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强同志: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赵万强同志:
您好。您关于友谊路以西外环线以内区域行政区域界线划分问题的咨询咨询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天津市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于2001年正式勘定结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为法定行政区域界线。目前,我市各区县行政区域界线没有争议或界线不清问题。
二、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办法》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变更,需要被调整的相邻县级人民政府协调一致,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三、您反映的友谊路以西外环线以内区域隶属西青区管辖,目前调整该地区行政区域界线的条件尚不成熟。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外环线以内位于环城四区的新建居民小区的管理问题愈加突出,由于种种原因,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市政府对此类问题高度重视,正在抓紧研究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行政区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天津市民政局
201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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