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情况,与本单位签订2年劳动合同,单位给上5险一金,并在工作1年零4个月的时候怀孕,问题如下:
1)怀孕期间休假工资问题:
单位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的1080元x80%-588.5元(588.5元为我个人每月应负担的社保及公积金总额)=275.5元 发给我, 请问发给我275.5元是否合理?
2)产假期间工资问题:
本人即将到预产期,从单位人力工作人员得知,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国家规定日期内)不发一毛钱工资,但上班以后,单位可以帮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请问单位这样做符合劳动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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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