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城乡医保学生儿童医保报销待遇如下:
门急诊
⑴ 建立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照24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为30%。
⑵ 参保城乡居民在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规定标准享受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在外地普通门诊就医(不含已进行异地安置登记的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住院
在一个年度内,学生、儿童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含参保人员因门诊特殊病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门诊特殊病
门特医疗费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待遇标准执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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