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绿野别墅4区内有多户人家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不仅扰民,而且还发生过多次严重伤人事件,受害者至今还在住院,老人和孩子都不敢出门,而且养犬户有的饲养4,5条以上烈性犬。这个问题多次向当地派出所反应,没有任何作用,并且派出所向每个养犬户每年收取50元费用。他们本身就形成了对养狗人的保护,还谈什么治理。天津市有明确的犬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居民区不准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为什么当地执法部门不去制止,还把他当做一种创收的手段。我们小区居民强烈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法律,确实能够关注民生,制止这些违章养狗户,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民警及时到达现场进行了查处,并已对犬只进行了处理。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