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2月在东丽区一家单位辞职 今年7月找到了一份新工作 新单位要求出示退工单 我问了一下原单位 发现原单位没有给我办退工 而且也过了时效 原单位让我写一份放弃2到7月份保险的证明到劳动局 然后办理退工退档
1.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2.原单位说退档之后 档案退到户籍地 个人就没有干部身份了 有这个说法吗?
3.退档我可以把档案放到人才吗?
4.怎么样才能保留干部身份的同事 顺利办理退工退档?
受累您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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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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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