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爱人是东丽区空港经济区集体户口,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毕业。我为外省集体户口,今年三月办理了准生证,孩子6月出生办理了出生证明,派出所告知集体户口无法落户,说是天津的户籍制度不允许。只有买房才能落户,但条件是必须拿到房产证,而新生儿落户是需要在1年之内办结,事出突然,我们没办法在1年之内买房啊!
我想天津的户籍制度是吸引人才为目的的,我想也一定存在很多类似我家的这种情况,如果就是因为暂时还没有房产就不给落户,而且还限制在1年之内就必须买房,以后广大人才还怎么敢去天津工作、创业呢?去天津了闹不好连生孩子落户的人身自由都没了。。。。。
做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和老婆都拥有名牌大学的学历,这辈子也仅仅只要一个孩子,却最后落得孩子无法落户,我们真的很无助,请政府帮帮我们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请您向空港经济区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7月29日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