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天津市红桥区新红路银杏公寓的居民,我小区正在进行入户暖气改造,我想提得建议是:这种改造其实是为居民着想的好事,但是现在操作的方式方法有很大问题,造成了不少居民的误解,因为改造会对居民家的装修造成很大的影响,走得都是明管非常破坏装修,我觉得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不要用“不改造就停止供暖”这种威胁式的宣传,其实明明可以第一年给愿意改造的居民改造,不愿意改得居民还按照原来的方式供暖,让不改造的居民看到改造的好处。这样就不会造成居民的误解,让好事办好,让社会更加和谐,因为这毕竟是在人民的家里施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谢谢您
尊敬的翟怡: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29日
尊敬的翟怡: 您好,我委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进行处理,现答复如下:
供热办责成所属丁字沽供热站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由于该小区管网老化,需要对室内管道进行整体改造。根据《天津市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设施改造时,用热户应当予以配合”。银杏公寓4号楼2门共有24户用热居民,除您用热户外其它23户用热居民同意改造,为广大群众办实事的前提下,供热站和工程负责人多次与您沟通。目前,该项目还处于停滞阶段。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