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村的农田被征收后,说要建成工业区,现在土地要重新分配,以便进行占地补偿,我想问,对于本村非农业的人群是否应该补偿,对于已出嫁但户口未迁出本村的人群是否应该补偿,国家对于这类补偿有没有法律条文,具体内容是什么?
急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8月2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大王古庄镇进行调查处理。
大王古庄镇答复: 关于征地后的补偿问题,由于涉及的人员种类复杂情况不一,首先应确认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对于具体的补偿方案,依据村民自治原则,由村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对您所提出的非农业和外嫁女问题,也要分清类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表决。如您其他问题请咨询大王古庄镇经管站(电话:022-22199001转883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