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肖志强原天津干电池厂职工。自1979年3月至1981年3月和1997年8月至2004年3月从事有毒有害工作锰拌粉工,于2008年12月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现55周岁需办理特岗退休,我于2011年5月开始向档案所在地和平区劳动力市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完成了所有程序,原单位公示盖章,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又在和平区劳动力市场进行了公示,并填写了特岗申请表,然后就让回家等信。7月份和平区劳动力市场通知我说市劳动局没有批,理由是你不是特岗这一句话,再问和平区劳动力市场办事人员,他说也不清楚,你可以上市劳动局去问,又说市劳动局不接待个人。我个人并不知道我档案里写了什么,但我知道我干了多少年的有毒有害工作,否则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不会给我盖章公示,而和平区劳动力市场在审查我的档案后才要求我按照特岗办理所有手续,如果我档案里没有特岗记录,我相信和平区劳动力市场也不会给我办理,现在劳动局简单的一句“你不是特岗”就算是批完了,试想三个部门都看过档案了,如果我不是特岗又会有哪个部门给我盖章公示,而且在和平区劳动力市场又进行了二次公示,我单位有市劳动局批文为特岗单位,在我办理之前,我单位职工2月3月都有办理特岗退休的,为什么到我这就不是特岗了。特岗退休在我个人是件大事,我希望有关单位能否重视这件事,给我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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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特岗审批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是要符合很多要件的,首先是确定您从事的岗位是特殊工种(国家部委认定),其次是符合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要求,第三是档案中有完整符合要求的记载、记录,第四是单位有特殊工种的批准名额(如国家部委认定您单位有10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那么您单位只能退10人)等等。
至于您为什么没有被批准,其中原因请您详细咨询存档部门。如果是前两种原因(不符合政策),就不必再找了;如果是后两种原因(档案记录不齐或没有指标),再请咨询原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