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开区玉泉路玉泉里居民,去年我家供热设施改成单循环供热,在供热期间,家里温度始终不够十八度,从去年十二月中旬、下旬到今年一月份曾多次找到供热办测量温度,测量了三次,每次温度都不到是十八度。大居士、小居室、中厅温度都达不到十八度,大居室最高温度12.9度,供热部门多次催缴供热费,这样的温度我能叫骂?你不交供热部门就马上停气,一天一夜没有暖气,急得我马上找到供热办,他们说有新规定,先交供热费后退费。我爱人和他们理论,最后以减少200元(供热费1600)交了供热费,但是还是没有解决办法。现在正是缴纳供热费时间,照这样今年还是挨冻,请问室内温度不到18度到底减免多少?有标准吗?有什么好的办法吗?为什么室内温度不热,请求帮助解决。(由于去年室内温度太低,造成我腰腿关节疾病发作,十分疼痛)
尊敬的罗慧萍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办积极与市房产公司西湖村供热站联系,该供热站维修中心已经与您约定时间入户检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供热办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