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同志们你们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我跟爱人有一套住房,是在没结婚以前用我爱人的名字贷款购买的。现在贷款已经还清了,房子也已经卖掉了。我们想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一套住房,这算二套住房吗?我首付是不是可以交3成呢?
2、要是用全款购买房屋,天津市按家庭为单位限购几套住房?
谢谢您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套数以家庭住房贷款笔数进行认定。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根据您的叙述,如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应属于第二套,首付50%,最终以《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结果为准。关于全款购房属于第几套房的问题,您需要咨询房管部门。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