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1998年在天津市河东区贷款购买一处商品房,总价共计13.3万元,并于2002年全部还清贷款。但后丢失一张4.3万元的发票,至今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注:其他所需证件、发票齐全)
请问专家有什么补救方法,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燕子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