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与儿子获赠予房产一套,产权证为二人共有。现想改为我儿一人所有,如何办理?请指示。
学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