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企业曾分给职工一套住房,住房的产权人是该企业,但因故企业未与职工办理过户手续。后来该企业被吊销。此房屋没有托管单位,吊销后也没有继受单位。请问,职工该如何办理过户等手续以维护自身权益?谢谢。
陈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建议向企业上级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