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户口是天津市集体户口,最近在大连买房,正在办理房产证。大连的政策是,如果没有住房,契税可按1%缴纳,但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房产部门开的无房证明;如果无法提供无房证明,则契税按3%缴纳。
请问:如何在天津房产局办理无房证明?谢谢!或者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李承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