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东区红城有一处住房,是为孩子准备的婚房,去年11月交的房。由于婚期未定暂时无人居住,去年我们就向供热站提出暂停供热。供热站说头一年需要调试设备不能停。今年供热期我们还是不入住。又向供热站提出今年暂停供暖问题。供热站又说接到文件,头两年不能停。请问,这是哪个文件?难道说我们无人居住也要白交供热费吗?
尊敬的桑玉华: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