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3年买一套私产房,08年拿到产权证。当初购买时,是按照开发商提供图纸面积交款。供热费也是按照据说是开发商提供的图纸交费,08年拿到产权证后,发现建筑面积比当初购买时的图纸少了两平米。但供热费还是按照以前的面积计算,我认为不合理。经向收费人员咨询告知,让我们自己找开发商看图纸。第一,我现在已经找不到开发商,即使找到,他们也不会给我图纸看。第二,我考虑不能简单以图纸为标准,应以实际居住的面积为准,例如一百平米盖五间房子,每间房子面积数不一定是二十平米,所以不能以图纸为准,应以我的产权证为准。再有,我的产权证只有建筑面积及公摊,没有居住面积,请教是否能拿建筑面积推算出供热面积?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29日
李先生:
您好!“对供热面积有异议”的来信已转到我单位,答复如下:
《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
计费面积依据竣工图纸计算,无竣工图纸的依据设计图纸计算,无图纸的老住宅可按计租面积的1.3倍计算。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值为准,相邻住户间的隔墙量至墙中线,周围墙体一律量至外墙皮。
2011年8月18日